被美国联邦调查局通缉的新加坡商人陈伟铭,早前承认犯下伪造发票,隐瞒与朝鲜公司交易和欺骗银行的罪行,昨天被判罚款21万元。 44岁的陈伟铭除了是贸易商伟中(新)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兼股东外,也兼管Morgan Macros有限公司,是该公司的董事。这两家公司是家族生意,所有董事及股东都是被告的家人。 截至2016年11月,大华银行给予被告所经营的公司总数达1亿2500万元的信贷。此外,公司在华侨银行也开设了银行账户。 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曾发布公告,指被告违反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和朝鲜有生意往来,通过美国及新加坡金融系统洗钱,掩盖款项来源,避开当局的侦查。被告去年6月被控上国家法院。 他共面对20项伪造文件罪,主控官以其中七项提控他,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法官昨天下判时说,金融机构如银行都依据申请者提供的资料做出评估,因此给予准确资料才能让银行做出正确判断。虽然此案对银行没造成损失,但仍是严重罪行,法官最终判被告罚款21万元。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据被告所述,伟中私人有限公司在2007年至2008年之间便和来自朝鲜的李南锡有生意往来。2010年起,被告又与另一名来自朝鲜的全泽熙进行交易。 被告的代表律师曾在庭上说,被告与朝鲜有生意往来的时间段是处于合法状态,后来也在2017年贸易禁运前停止了与朝鲜的所有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