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及14名嫌犯被指控于7月份在社交媒体上非法泄露新冠肺炎患者的私人信息。
    
原告指出,被告在脸书发帖泄露他们的姓名、年龄、地址和职业,且均未得到当事人的授权、同意和许可,当事人未签署任何法律文件同意被告泄露他们的信息。”

起诉内容包括对每个被告帖子的深入调查结果。
    
他们补充说:“根据调查,确定每名被告都参与泄露了原告的姓名、年龄、地址和职业,并未经原告授权、同意和允许就展示出完整的阳性病例名单。”
   
根据第11332号共和国法令第9节,禁止未经授权披露与患者医疗状况或治疗有关的私人和保密信息;根据第10175号共和国法令第2章第6节,“经修订的《刑法修正案》(the Revised Penal Code)和特别法所界定和处置的一切犯罪,如果是通过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而犯下的罪行,则应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原告因被告未经授权的行为而要求给每人赔偿20万比索的精神损失、焦虑、抑郁和失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