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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首例偷渡到老挝 “赚大钱”案宣判,6人被判

老挝资讯 2021-10-7 17:11 574人围观 安危头条

西充首例偷渡到老挝 “赚大钱”案宣判,6人被判


2020年9月,杨某(另案处理)以高薪诱惑被告人张某某、杨某某、李某某等人到老挝金三角地区打工。9月28日上午,张某某等6人偷越国(边)境一案在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


老铁,去老挝打工不?月入过万,工作轻松。近年来,不断有人宣传境外务工,以高薪为幌子,哄骗境内人员出境“淘金”。几名西充小伙怀揣着“淘金梦”铤而走险 步行翻山穿越边境线,偷渡到老挝 殊不知,这是一个危险的陷阱 不仅害了自己 等待他们的,还有法律的严惩。


9月28日上午,张某某等6人偷越国(边)境一案在西充县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西充县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杨某某、冯某某等6人拘役四个月,缓刑五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该案系西充县首例偷越国(边)境案。


案情简介


2020年9月,杨某(另案处理)以高薪诱惑被告人张某某、杨某某、李某某等人到老挝金三角地区打工。为赚取高额收入,经共同商议后,杨某、张某某、杨某某等8人于2020年9月24日分别乘飞机、动车前往昆明,在昆明市一酒店汇合。汇合后又加入3名外省男子,11人在该酒店共谋从中国边境偷渡到老挝。后由杨某联系车辆,于2020年10月10日在他人带领下,结伙以步行走山路绕开边防检查的方式偷渡到老挝。后被告人张某某、杨某某等6人主动到老挝警方投案自首,并被遣返回国。2021年8月31日,西充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杨某某等6人以偷越国(边)境罪提起公诉。


法官提醒


我国幅员辽阔、国境线长,非法偷越国境严重侵犯了我国国境管理秩序。中国公民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主动办理合法出入境手续,这不仅是保障自身安全,也是维护国家国境安全不可推卸的责任。《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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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 老挝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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