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逐年攀升,大量“实名非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被不法分子购买后实施诈骗,给警方在侦破和打击上带来巨大困难。案件告破后,往往只能抓获上下游犯罪某一环节的成员。因此,及时斩断电话卡、银行卡的买卖链条,对于预防此类案件非常关键。近日,沈阳公安联合银行、通信管理部门,依据五部委《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对第五批非法贩卖“两卡”的违法人员实施“断卡”惩戒。 断两种卡打击四类团伙 那么,“断卡”断的是哪些卡呢? ●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 ●手机卡:包括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和物联网卡。 “断卡”行动打击对象,包括“两卡”买卖链条上的四类团伙。即: ●开卡团伙:利用管理漏洞为大批开卡提供便利的“内鬼”; ●带队团伙:诱骗或组织他人开办电话卡、银行卡的团伙; ●收卡团伙:主要是接收带队团伙手机卡、银行卡的团伙; ●贩卡团伙:接收“卡”,并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失信者5年内不能再办卡 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银行卡或支付账户,且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造成损失的失信用户,实施只保留1张电话卡、1张银行卡,5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的惩戒措施。对存在监管过失的销售渠道、代理商,停止经营资格,依法追究责任。 警方提醒,任何人绝不能把银行卡、电话卡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否则面临的不仅是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还会被金融、通讯行业予以惩戒。请务必慎重对待自己的个人信息,切勿贪图小利因小失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