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三名内地男子涉于娱乐场使用伪钞,有被告于澳门初级法院庭审否认指控。合议庭裁定,三名被告一项加重诈骗未遂罪成,分别判囚两年至两年半,不予缓刑。 三名被告均为内地人,男性,涉加重诈骗未遂罪。 案情显示,三名被告涉在娱乐场以耍乐为名,在百家乐赌台要求荷官以港元兑换筹码,惟该迭港元中,只有头、尾的部分为真钞,其余一百○一张均为伪钞。在截获三人后,警方于三人居住的单位中,发现大量伪钞,当中有部分为未印制完成。 法官于宣判时指出,警方调查了大量资料,以及卷宗内相关闭路电视录像片段等,足证三人合谋,使用伪钞意图导致他人在金钱上有损失。三人虽合谋实施诈骗行为,但被他人发现,故相关犯罪以未遂论处。第一被告判两年半,第二、三被告均被判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