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习中心老板没戴好口罩被开罚单,但他不仅没缴付300元销案罚款,还屡次再犯,半年内至少10次没戴好口罩,结果被控上庭,昨天(10月15日)被罚款2700元。 被告邝裕铭(译音,56岁)面对10项抵触冠病19(临时措施)(管制令)的控状。控方以其中三项进行检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是Newcastle补习中心的董事兼股东,该补习中心位于义顺紫义坊(Wisteria Mall)。 根据条例,任何人在住家以外的地方必须时刻戴好口罩,除非进行激烈运动,或者在吃东西或喝饮料。 被告在去年10月至今年3月期间,至少10次在补习中心内没戴好口罩。 去年10月21日,被告屡次在补习中心内没戴好口罩,尽管安全距离大使多次提醒他,但他仍一意孤行。 执法人员接获通报后抵达现场,发现被告没戴好口罩坐在补习中心的柜台前,不时也站起来走动,前后约10分钟。 另一次,被告被发现在补习中心内,没戴好口罩与一名女顾客交谈。 今年3月21日,被告被发现没戴好口罩坐在柜台后方讲电话,另有两名女子在补习中心内。 主控官在庭上说,被告起初在去年10月因没戴好口罩而接到罚单,罚单上提醒被告不得再犯,并注明若被告没缴付300元的销案罚款,可能会被控上庭。 然而,被告迟迟不缴付300元,当局曾把限期展延至12月21日,被告仍拒绝付款,还屡次重犯。根据法令,初犯者每项控状最低可被罚款800元。主控官为此吁请法官判被告第一项控状800元,另两项分别罚1000元和1200元。 被告求情时表示,800元对高收入人士而言不过是一双鞋子的价格,但对他来说是家人三个月的伙食费。 被告闻判后,问法官能否把罚款额降低至2500元,但被法官拒绝。法官回应表示他已做出判决,无法更改,也不会更改罚款额。 |